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联系人:方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6681804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746号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一、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实际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拟磋商采购400KW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一套。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400KW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二)采购预算:500000元(伍拾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400KW柴油发电机一套,含运输及安装费用、接入电缆及电缆到接线柜的连接调试、储油池制作和管路,消防设施等(报名材料内附详细的报价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4.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746号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7楼办公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上述时间到上述地点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及评定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下午15: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及评定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746号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2楼会议室。
文件递交、磋商及评定开始时间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推迟,我局将提前电话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电话: 0663-6681804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