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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关于农产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15:0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规定,现将我县已纳入农产品核实扣除的企业(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汇总表(投入产出法)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4年3月1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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