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3-CS163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2年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4900000.00(含税)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2024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每服务满12个自然月计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 号)等。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或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确定分包单位(投标时提交分包意向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时,则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分公司的不能使用其总公司的证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大同居委过境公路大同段北侧
联系方式:彭先生 0663-5535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洪女士 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 0663-888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