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揭阳市雄兴鞋业有限公司等正常纳税人43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和揭阳市中汇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非正常纳税人2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及予以公告。
附件: 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非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揭阳市雄兴鞋业有限公司等正常纳税人43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和揭阳市中汇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非正常纳税人2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及予以公告。
附件: 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非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