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揭阳空港经济区奥尔华电器有限公司等正常纳税人57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1)和揭阳市康雅斯电器有限公司等非正常纳税人4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2)予以公告。
附件1: 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附件2: 非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揭阳空港经济区奥尔华电器有限公司等正常纳税人57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1)和揭阳市康雅斯电器有限公司等非正常纳税人4户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2)予以公告。
附件1: 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附件2: 非正常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区级)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