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0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寄、电话等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反馈意见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663-8785499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文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