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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5:58: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在揭阳市税务局党委和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普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心入脑。

(二)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务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与方法,持续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普宁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普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认真学习领会省局“1+5”改革方案精神,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清单化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一口进、一口出”的原则对依申请事项进行全渠道扎口管理。完善税费征管事项提级处理机制,强化专业事项管理职能,落实“双推送”及“云通道”递进式风险应对,推动分类分级精准监管,进一步优化税源部门职责及税收监管方式。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扛牢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细化工作分工。深入开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推行“专精特新”企业政策“专线”推送,打造“一企一策”管家式服务,开展“揭税青年益企行”“税惠下乡山区行”“相约春风里·税惠千万家”等主题活动,坚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精准的宣传辅导、精细的管理服务、高效的政策落实,推动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倾力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打通线上线下渠道,优化业务权限和流程,实现涉税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建设,有力推动涉税事项处理再提速。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一)完善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税总办法规发〔2022〕3号)、《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粤税办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以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23年,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了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进一步完善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税收执法及防范执法风险的作用。

(二)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政企沟通。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根据省税务局、揭阳市税务局和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2023年先后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深入落实调研工作制度,持续推进“一把手”走流程工作,以“换位体验”促“换位思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动构建税务执法新体系。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2023年,先后完成推行5项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统一税费政策口径、规范税务执法文书等多项工作,着力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执法公示平台信息更新,确保公示项目依法、依规、依时公开。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建立设备管理明细台账和音像记录台账,确保税务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规范。

(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批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确保税务行政处罚既有刚度,又有温度,进一步和谐税企关系,提升纳税遵从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预防和处置税收领域重大风险。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原则,加强日常学习和培训,深化部门协调联动,不断提高对应急事件的防范、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切实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和交流,依法、高效防范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优化税费争议调解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探索税费争议化解新模式,摸索建立税费争议调解和权益救济机制,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加强多部门协助,统筹内外实际情况,积极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将税费争议调解“下沉”到基层第一线,持续做好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宣传辅导工作,努力在第一时间化解税费争议。

(二)依法依规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严格遵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规定,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持续提升全面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强化政治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周密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工作分解和分工落实,紧盯“关键少数”,落实好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依规依纪依法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二)全面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持续增强精准监督能力,强化督察、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案件“一案双查”,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公开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协同。持续做好数字平台建设工作,加强粤智助和银税互联智能柜台的使用和优化,2023年在粤智助和银税互联智能柜台新增业务功能16项,累计已上线自助税费业务功能总数达57项。大力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线下服务,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不熟悉网络操作的办税主体提供更多便利,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充分实现“智能平台+协同服务”办税模式。

(二)提升数字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依申请事项同城通办,落实清单列举事项省内通办,对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等9项高频政务服务实现“跨省通办”,倾力打造“10分钟税费服务圈”。大力推广V-tax等“非接触”办税方式,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推进税费政策应享尽享、提示提醒应知尽知,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税费服务新模式。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融合到日常党建工作中,紧密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组织领导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法治人才配置,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依法治税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税务执法队伍。

2023年,普宁市税务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显著,但是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2024年,普宁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省税务局、揭阳市税务局和普宁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着眼税收事业大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普宁税务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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