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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工会委员会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5:22: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工会委员会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1004JY-24094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工会委员会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工会委员会

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1项

人民币237600.00元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222024年1029,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0 (可自带U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工会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与赵华路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方式:0663-2929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联系方式:0663-820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玲玲

联系方式:0663-820677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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