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任命:
李秋发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法制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池雯婷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佘楚财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郑鸿耀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林浩彬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李少财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任命:
李秋发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法制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池雯婷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佘楚财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郑鸿耀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林浩彬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李少财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