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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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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2:55: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税务分局。负责本级重点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榕华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榕华街道、榕东街道、新兴街道、西马街道、中山街道、仙桥街道)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东兴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东兴街道、东升街道、东阳街道、梅云街道)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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