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集利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202MA54P068XN)等15户:
你(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限你(单位)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榕华税务分局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