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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7:01: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榕城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坚持把法治税务建设作为税务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榕城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的要求,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带动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由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有关制度的教育培训力度。重视对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鼓励广大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申请公职律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不断提升组织收入工作水平。二是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成立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惠及市场主体。三是动态调整分局权责清单。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的工作部署,对于前移税费征管事项,及时更新榕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面落实告知承诺制,落实落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在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便利度上下功夫,制定《前移至纳税服务环节办理事项操作指引》,推动基础管理事项前移;推进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推进税费事项集约管理,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口进、一口出”运行机制,灵活设置“潮汐窗口”,全区办税厅满意率保持100%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健全完善税务执法规章制度长效机制,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进一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界定审查范围,提高审查人员专业化程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决策出台后根据实施情况和反馈意见做适当的调整,使决策能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系统内法制机构人员、法律顾问在事前专业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方面的法律专业优势,为重大决策提供有利的法律支持。三是提升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和理由。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执法透明、规范、合法。二是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力抓好执法资格考试,采取脱产培训、模拟考试、集中学习、购买书籍、微信群交流、经验分享等方式为考生提供充分的备考条件。三是强化落实“首违不罚”。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充分发挥“首违不罚”积极效应,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五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以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古城徒步打卡”、高校税宣、“一老一小”政策解读、宪法宣传、税法宣讲、“榕税青年益企行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提高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针对性。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网络舆情建设,加强制度严管,改进涉税舆情管理,指派专人密切跟踪检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紧急事件和信访处理台账的登记使用,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2023年未发生负面舆情,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和解、调解机制;聚焦党建引领、依法治税、税费服务、矛盾化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完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吸纳公职律师,妥善化解矛盾争议,保障纳税人救济权。二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分办和回复等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努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八)强化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五谈五说”廉政教育,举办廉洁从政警示教育专题培训;以《榕税清风》月刊为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条禁令”成为自觉遵从。二是强化税务执法风险内控监督。2023年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工作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内控会议,做好总结和研究部署工作,并适时开展内控评估。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整改追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外网对外公开栏目管理,严格履行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一事一审、审查全覆盖,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拓宽公开渠道,丰富载体形式,充分利用区局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外部媒体等多媒介、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方式,提升覆盖面,保障受众应知尽知。

(九)推进数据共享,加强智慧税务建设

深化税费共管共治,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区发展改革局等13个部门涉税数据的定期共享,有效拓展了税费共治格局。通过共享平台与社保、医保部门共享社保费征缴数据、通过省级非税收入协同平台与自然资源、水利、人防、执法、林业等部门共享非税收入征缴数据,确保相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有序划转。加强与区公安部门以及供电供水部门的信息交互,定期掌握并关联相关企业的入住人次与用水用电信息,为后续税收管理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榕城区税务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如:基层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与当前法治税务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提高全员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提升税收服务管理能力。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用思想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防范税收风险。加大税收疑点数据排查力度,不断规范征管基础信息。加强风险提醒、调查核实、发票管控、约谈警示,提升欠税管理工作质效。加强重点行业税收调研和数据采集,构建风险识别模型、形成行业管理指引,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坚持税收法治,强化进户统筹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税务执法。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将执法实践、督察内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融入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

(四)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重要作用,赋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深度联合区政数局等部门打造线上争议调解渠道,借助“榕易办”小程序打造线上争议调解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多元渠道调解。

(五)落实税惠政策宣传。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出发点、以税收数据为支撑,不断优化“政策找人”机制,创新普法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优惠政策辅导提升税收政策推送的精准性、及时性,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结合2024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任务,推出更多便民惠企措施,用更加务实、便捷、优质的服务,持续优化本地区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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