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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基层分局办公楼大厅改造修缮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0:48: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基层分局办公楼大厅改造修缮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基层分局办公楼大厅改造修缮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57015.42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基层分局办公楼大厅改造修缮项目

257015.42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115日至20241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办公楼609号(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办公楼609号)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及图纸。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1112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报价文件

八、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办公楼609号

九、磋商时间:2024111215时00分

十、磋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办公楼609号

十一、本公告期限2024115日至202411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办公楼609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630640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2024115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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