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林德源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林毓芬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协助负责日常工作,正股长级)、四级主办;
吴梓华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祖桂霞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四级主办。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林德源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林毓芬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协助负责日常工作,正股长级)、四级主办;
吴梓华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祖桂霞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四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