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2:33: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在茂名市税务局和电白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税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电白税收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电白区税务局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税收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税务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最新科学理论,以及宪法、民法典和最新税收法律法规,并将述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通过会前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层层压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坚决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政策惠及面100%,为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做实做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一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特约监督员、纳税服务体验师等深入基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一线窗口、电子税务局体验区、自助办税终端区,亲身体验办税全流程,主动听取代表们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开展“问需求、送政策,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上门走访活动,2022年上门问需共50次,开展线上政策解读辅导直播3场,帮助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直达快享,助力企业焕发生机和活力。

2.扎实开展2022年“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一是联合当地工商联、邮政储蓄银行共同举办2022年“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暨“银税互动 润企助微”诚信主题活动,深入企业工厂宣讲诚信文化,持续推进减税增贷惠实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稳定经济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现场提升2500万元的低息贷款额度。二是扎实开展好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通过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相关政策6500户次,积极改进新办小微企业服务方式,将宣传阵地前移。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税务局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2022年,电白区税务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2.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告知承诺制目录,由纳税人自主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经纳税人书面承诺后,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我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业务事项共838件,切实从制度层面解决纳税人办事难的问题,降低纳税人办事制度性成本。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各项决策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做到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2022年共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通过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税务总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事项进行公示,2022年我局共上传有效公示信息1,713条。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共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58台,严格规范税务人员执法活动;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2022年共对2项强制执行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工作,做到应审尽审。

2.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加强对新入职公务员执法资格的管理,2022年我局新入职公务员全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纪检、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高度重视网络信访举报,设置专人受理网络信访举报,跟踪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15件。

2.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过程,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强化机关纪律作风监督、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监督、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监督、留抵退税工作监督检查、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监督等各类专项监督。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组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以公职律师为代表的法制工作队伍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利用其专业技能加强对案件的把关,依托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2022年,我局共发生1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均依法依规处理。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茂名”频道“电白区”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7条,在电白区人民政府网站专栏更新税费优惠政策信息26条。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多举措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定期汇编下发重点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党支部学法,要求各支部以“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学法,如将民法典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区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普法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一是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2022年在机关办公大楼、各办税服务厅LED电子显示屏累计滚动播放税法宣传标语和公益宣传片15750余次。二是创新开展在茂高校学生记者代表团税务观察日活动、税企“云端见面会”、宪法宣传进乡村等线下宣传活动。三是积极运用新媒体宣传,全年在各级媒体发布税收普法相关新闻稿件近150篇次,其中两条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晚间新闻》采用,拍摄、制作税收普法公益短视频、微信推文等新媒体作品约23条次,获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且法律知识扎实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2022年共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审核202份,参与业务讨论会、提供法律意见10余次。

2.完善税收法制员制度,在全局范围内设置法制员10名,积极发挥法制员在案件办理、法律咨询、规范执法中的参谋作用,强化基层执法风险防控。开展2022年度法制员专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覆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首违不罚”、行政处罚征管操作流程等多个方面,切实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依法治税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依法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将各项税收工作统一到依法治税这个大的框架下来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局法律专业人才的配备依然偏少,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储备,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二)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有待提高

经过教育培训,广大税务干部对法治的概念、理念有了较充分的认识,但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电白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不断加快依法治税工作进程,坚定不移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创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站位,以法治化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着力防范税收风险

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体化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风险分析应用,立足本地实际,加强行业税收风险分析,特别是加强本地重点行业,如建安、房地产、餐饮业等行业风险分析;严格落实“双推送”机制,合理调配风险应对资源,加强对纳税人的提醒辅导,做好过程监控、服务提醒和后续应对反馈等工作;总结风险防控及应对过程中发现的征管漏洞,形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完善税收征管的建议,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闭环。

(三)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落实“省局统一规划、分类分级执行”的税务执法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加强执法权限管理,组织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落实执法人员公示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渐进式执法”,贯彻“释法明理、法理相融”执法理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