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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水东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电白税水东局 税通〔2023〕18161号
发布时间:2023-09-01 11:39: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茂名市电白区美江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904MA548D1R6H):

事由:责令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你单位2020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出口不退税商品海关报关单数据,但未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相关要求,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相关收入。现请你单位自查,如属于代理出口货物的,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如属于其他情形,限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恢复税务登记,并对出口不退税商品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水东税务分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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