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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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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7:12: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

法制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执法督察、执法责任制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进出口税收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纳税服务股: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平台运维工作。

征收管理股: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风险管理股:组织落实风险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股: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老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统筹和指导机关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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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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