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纳税人和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合办税资源,扎实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决定于2023年5月26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石鼓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石鼓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大井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大井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分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分界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长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长坡办税服务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3年5月26日起撤销石鼓办税服务厅、大井办税服务厅、分界办税服务厅、长坡办税服务厅的窗口服务,撤厅后实体窗口停止对外办理涉税(费)业务,保留自助办税区继续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提供业务咨询辅导和宣传服务,同时对特殊业务提供兜底服务。
请您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广东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粤税通、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网址:http://nsfw.guangdong.chinatax.gov.cn/zndb/poc/#/systemSelext)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税费业务。除涉及实物交接(例如发票缴销、税控设备Ukey缴销等)的前台业务外,其他业务均可通过上述办税渠道办理。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向办税服务厅(点)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668-6612366),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