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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第二分局送达公告〔2023〕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6-30 09:24: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对高州市新饶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户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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