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潘州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潘州分局送达公告〔2023〕第4号)
发布时间:2023-09-05 15:46: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对高州市秀新贸易有限公司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潘州分局

2023年9月5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