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0:48: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有491户用人单位缴纳1667.6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