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潘州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02-04 16:29:00来源:高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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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对我分局梁世勇等8位未按期缴纳税费,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告送达(名单及文书见附件)。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 30 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潘州税务分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