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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沙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ZX2022-GJC045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2-08-19 19:0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沙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2-GJC04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沙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2561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沙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1

采购内容: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

等。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天内成交人入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或以上资格 (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或以上资格 (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陈小姐 0668-663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联系方式:李小姐 0668-291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668-6635985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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