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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5:4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规定,我局依法委托以下企业代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见附件。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依法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

序号

代征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址

联系电话

代征协议有效期限

代征

税种

代征范围

计税依据

税率

1

化州市诚和二手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

91440982594093637G

黄超松

化州市南盛镇山尾村委会乒儿岭内的51号-53号及原服务中心商铺

7320318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车辆购置税

应税机动车车辆

按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征收车辆购置税。

10%

注: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668737071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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