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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非正常户名单的公告(2024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4-04-03 16:50: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信宜市洪冠镇林业站等6户纳税人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认定非正常户名单(2024年3月)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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