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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关于大埔县高陂镇博特汇汽车美容服务部等28户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公告(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02-05 10:3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大埔县高陂镇博特汇汽车美容服务部等28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2024年2月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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