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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1-25 17:12: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以及欠缴税款不超过10万元的个体户(个人),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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