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举新摩托车行等10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
蕉岭县举新摩托车行等10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