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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11-03 10:01: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至2021年9月30日止梅江区辖区内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以及当前状态为非正常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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