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2-04 15:04: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止,欠缴税款金额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以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第1号区级欠税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