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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04-20 11:34: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止,欠缴税收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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