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46号)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评定,下列3户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被评定为四类,现予公告。2024年6月份起,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对应的分类管理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4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46号)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评定,下列3户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被评定为四类,现予公告。2024年6月份起,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对应的分类管理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