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茂:(纳税人识别号:441424********1376)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华税限改﹝2023﹞1000000092号)。
请你及时到我局(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2号)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水寨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