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在上级局和五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传达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对法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务法治建设的思路和方法。
发挥“头雁效应”,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委会议制度、党委议事规则等,坚持党委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集中学法。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4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次,党委会、局务会会前集体学法12次。
坚持统筹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通过健全普法工作体系、擦亮普法宣传品牌、积极融入地方普法大局,不断增强税收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2023年五华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以综合得分第一的成绩荣获优秀等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高质量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扛牢抓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各项延续、优惠、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为助企纾困解难做出积极贡献。2023年1-11月,全县累计组织税费收入34.37亿元,同比增收1.05亿元,增长3.16%。其中组织国内税收收入13.88亿元,组织费金收入20.49亿元。
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各项便民举措落到实处;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紧盯“四上”企业培育关键环节,迅速成立调研工作组,由县局一把手带队深入培育企业走访调研,深刻剖析各乡镇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入库培育企业特点,实事求是记录镇域经济及培育企业发展掣肘因素,按照“一企一册”建立入库培育企业档案,并撰写调研报告提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考决策;将招商引资进驻企业、“小升规”企业、省市县重点项目、新开办企业等纳入服务前置服务对象,持续深化前置服务;第一税务分局以“设备+服务”为模式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所有税费事项“一厅通办”,全面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一站式、多元化、智能化办税缴费需求,推动税费服务高效融入政务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落实。通过减少前端证明材料,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便利办税体验,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成效。2023年度,共224户纳税人签署告知承诺书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重要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征管政策和重大决策,由专题会议集体决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梳理过程不留死角、不走过场。2023年度,五华县税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事项。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凡涉及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力量,认真听取专业法律意见,在着力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的同时,进一步保障行政决策准确性和合法性。2023年,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审核修改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协议6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等载体,积极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程序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依托“金三”系统、业务保障平台等,不断完善执法文书的规范化,梳理规范各类表证单书,明确执法记录信息归档、保存和使用规范;为每个执法单位配置2部执法记录仪,不断拓宽音像记录应用场景,增加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完善法制审核程序,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中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对于具体的执法程序、主体、依据、文书制作等方面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今年对1项强制扣缴税款的执法决定启动了法制审核。
严格把握标准,精准执法。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使用,减少执法随意性,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落实税务总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对首次发生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等14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依法不予处罚,改用说服教育方式促进增强自主遵从意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2023年共有136户纳税人受益。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面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不安排在执法岗位,不从事执法活动,不配备信息系统有关执法操作权限;积极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相关工作,确保新进人员均能取得执法资格后从事执法活动。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完善监控预防机制,定期组织风险分析和排查,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排除,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五华县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应急预案》《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应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相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报告制度,对谎报、瞒报、漏报、迟报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安排值班人员落实两级值班带班要求,确保及时发现、报告,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各种重大突发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在相关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救济权利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业务学习培训,掌握行政纠纷应对措施,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严格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完善涉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涉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力争将涉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2023年度,我局成功调解处理税费矛盾争议5件,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强对税务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将税费征管基础管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个税汇算清缴等工作纳入检查范围,定期对基层税务分局开展检查;二是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着力抓好税收执法类指标的监控和疑点核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对存在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三是严格落实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的要求,通过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落实支部季度警示教育制度、开展支部书记谈心谈话等全面推进高质量监督工作开展。2023年共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4次,警示教育56场,谈心谈话187人次。四是主动到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公安和企事业单位走访10位特约监督员,征求收集加强作风建设、规范税收执法、优化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条,进一步完善特约监督员“走访-办理-反馈”闭环机制。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税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23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更新公示人员信息3次,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信息30条,欠税公告4期,非正常户认定信息283条。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稳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上线。一是成立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阶段工作专班,保障金税四期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成全量纳税人(除灰名单纳税人)纳入电票平台1.5版用票试点范围,引导纳税人逐步适应数字化电子发票,实现平稳过渡。三是做好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大循环”推广有关工作,制定7个专项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并稳妥推进试点上线的推行策略、推行步骤和推行措施。目前,我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5356户纳税人已整体上线参与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顺利完成“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全面扩围工作任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县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于年初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税务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023年,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执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依法治税的理解不够深刻,依法治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人员整体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三是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治人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五华县税务局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新要求,结合税费征管新体系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一是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税费征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好各项延续、优惠、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加强干部队伍的锤炼和锻造,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学法用法教育和培训,把法治思维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三是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制度落实,加强信息化建设,紧盯三项制度落实质效,确保推动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全面完善、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程覆盖,实现税务行政执法透明、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