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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兴宁市东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等2户委托代征协议终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09:04: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我局与兴宁市东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兴宁供电局2户企业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已终止,现予以公告。详情请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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