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础信息 > 监督救济信息
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5-15 15:17: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事项类别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服务时间

政务公开

申请政务公开

办公室

0753-2196202

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

514000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政务公开

公示意见建议

法制科

0753-2196266

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

514000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纳税服务投诉

纳税服务投诉

纳税服务中心

0753-12366

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

5140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

12366纳税服务专线

0753-12366

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

5140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稽查局

0753-12366

0753-2196322

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

5140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纪检组

0753-2196319

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

514000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