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2年3月7日决定:
任命唐瀚为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四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 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任命李志新为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股长、四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 二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负责日常工作)、四级主办职级;
任命谢积胜为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负责日常工作)、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政股股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莫远通为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负责日常工作)、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 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职务(负责日常工作)、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岑斌为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负责日常工作)、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 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陶致有为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