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25户纳税人:
我局已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朱少行
联系电话:0763-3386234
附件: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25户纳税人(清城税洲心分局限改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洲心税务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