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2023年1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预计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2023年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为1家,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提供后勤社会化服务,两年预算共900万元,每年预算450万元,采用“1+1”的合同模式,即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由采购方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充分评估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服务满意则次年续签1年。 |
900 |
2023年02月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