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建筑项目工伤保险补缴工作,请下列单位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自行到办税服务厅补缴相关建筑项目应缴未缴的工伤保险(详见附件《应缴未缴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单位信息》)。
联系电话:0763-581860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