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清远市清新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和清远市清新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63号 邮政编码:511800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
序号 |
类别 |
电话号码 |
工作时间 |
1 |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 |
0763-12366 |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2 |
税收违法 行为举报 |
12366、 0763-3865022 |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3 |
税收违法行政行为举报 |
12366、 0763-3860612 |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4 |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
0763-5811702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5 |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 |
0763-5811567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6 |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 |
0763-5811567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