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提升税收法治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夯实思想根基。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落实全员全覆盖培训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日常学习工作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入脑入心。二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在局机关职工书屋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区,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书籍供干部职工学习,定期开展“阅读分享会”活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积极参加法治演讲比赛,1人参加2023年韶关市法治文化节法治演讲比赛荣获一等奖,并代表韶关参加2023年广东省法治文化活动“法在心中晴朗天”省、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荣获银奖,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依法治税根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聚焦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和新形势,认清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困难和新挑战,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精准落实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常态化紧盯税收目标,精细化加强税源监管,稳步式推进协税护税工作。
(二)有力有序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健全税费政策落实组织机制。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规则,畅通政策落实问题反馈渠道,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畅通、齐抓共管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格局。
(三)尽心尽力优化纳税服务。深入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招募税费服务体验师等方式问计问需,解决30余条企业涉税问题。将办税服务厅人工服务窗口全面进驻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集中化、一体化服务。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和纳税人满意度工作,落实落细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95条具体措施和韶关税务“春风十条”5条特色举措。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推动“枫桥式”税费服务管理举措落地,有效将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提高税费服务质效。
(四)凝心聚力深化征管改革。一是做好征管事项前移试点工作。通过业务测试成功打通业务流程33项,为制作《韶关税费征管事项前移指引(第一批)》提供乐昌实践经验。二是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高度重视“开票率”,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三、加强文件制度规范性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积极参与上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税务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制度性风险。2023年市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统计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未发现市税务局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依法决策。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2023年,市税务局召开33次党委会,4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
(二)坚持科学决策。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市税务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审核局内各类合同和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52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工作。在事前公示方面,对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权责事项、取消进户执法项等14个项目均按规定在门户网站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事后公示方面,2023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一般处罚信息结果2条,行政许可结果9条,欠税公告3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二)贯彻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主动作为,强化宣传,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知晓度,准确把握“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对符合清单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共178户次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持续推动“税务+法院”税收共治。推行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联合人民法院、自然资源局签订《关于司法拍卖不动产相关问题协作机制备忘录》,着力破解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执行难”“征收难”等问题。
(四)贯彻落实两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要求,组织对12项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开全面自查整改,扎实保障政策落地。2021年以来办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7件。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成立市税务局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案件。联合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单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灭火瓶实操等,提高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及时受理并处理信访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信访相关工作,落实各时间截点要求,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分析研判处理方法,确保处理到位。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6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要求,积极构建纠纷化解机制。2023年市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挂牌运行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制定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运行规则,对于涉及外部多部门的综合性争议纠纷,以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为载体,联合多部门进行研究解决,提升税费争议联合化解和协同共治能力水平。
(三)成立“税立芳”工作室。制定“税立芳”工作室议事规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通办、一次通办”的矛盾争议化解服务,着力把税费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2023年,共接受调解咨询78人次,成功解决税费疑难业务46笔,涵盖社保、房产、纳税信用等多方面问题,矛盾化解满意率达100%。
(四)发挥法治税务合议作用。对于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问题,依托以税收法制员、“三师”资格人员和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组成的法治税务合议专业团队,通过合议方式进行研究,解决了涉及发票代开、土地增值税征收、不动产司法拍卖等方面的重大税费疑点问题6宗。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积极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运用RED系统、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等跟踪监控日常执法,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聚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税务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时依规对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需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页的维护、信息的审核及上传工作,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的登记与归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方式和时限。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完善智慧税务建设。以“智”提质,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云端客服”,将原运用网络微信互动平台分类分级建立的网格化服务群组升级为企业微信,推出专属税务“云客服”名片,税费需求即时响应。探索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风险”动态管理模型,实现“以数治税”精准监管。加强网格化协同服务,依靠“粤智助”自助办税终端等设备,在乐昌市215个镇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主要银行网点设置“税e站”便民办税服务点。
(二)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化与自然资源、人社、退役军人、科技等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打造税源管理分类化、标准化,风险管理分级化、集约化,人力资源团队化、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新格局,进一步促进税收征管提质增效,推动“智慧税务”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3年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对落实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枫桥式”税务分局等工作进行部署。
(二)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坚持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围绕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等内容进行年度述职,严格落实“述法”要求,有效地推动了市税务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三)抓实学法用法。开展党委会前学法、“八五”普法宣传、税务干部年度学法考试等常态化活动,学习依法治税、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举办关于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场景式”教学,不断增强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四)拓展税法宣传阵地。积极探索税、校融合新模式,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把小学生“请进来”现场“打卡”智能办税服务厅,实实在在感受税收现代化的智慧与便捷。联合乐昌市人民法院以“‘典’亮美好 ‘税’月童行”为主题开展庆“六一”亲子游园会活动,用童言童语生动地讲述了发生在身边的多个税法及民法典小故事,形成“教育一个孩子 带动一个家庭 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税收普法氛围。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税务”为主题,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助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023年,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税务人员法治理论尚未融合到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的全流程,导致法治理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不强;少数税收执法人员对有关税收实体法、程序法了解不够;执法人员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学习和掌握需进一步强化等。
2024年,市税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治税实践、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持续做好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党委中心组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等工作,抓好税收执法资格考前辅导培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大练兵大比武”和“三师”资格考试,持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