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南雄市御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3户正常户纳税人(见附件1)、南雄市圣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2户非正常户纳税人(见附件2)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南雄市税务局2021年第四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县级)
2.南雄市税务局2021年第四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县级)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