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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8:45: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南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各项税收管理制度,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税收法制宣传,全面推进各项依法治税工作。现将南雄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政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退税减税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一把手负总责,抽调精干力量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紧扣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多渠道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应知尽享;三是把退税减税工作抓细抓实,落实到户,落实到人,让纳税人应享尽享退税减税带来的红利,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正确处理组织收入和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强化征收管理,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努力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抓好抓实各级次收入。2022年,南雄市税务局共组织税费收入172,841万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落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建立非接触式办税集约运营中心,推行“零窗”办税服务,设立“税e站”便民办税服务点214个,构建“智慧税务”新格局。稳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优化协税护税机制,将全市35个协税护税成员单位纳入常态化数据共享目录,交换数据4万余条。印发《关于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问题协作机制备忘录》,进一步优化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共办理5件,全方位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查梳理工作,对制发的现行文件进行了全面核查,没有发现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

2.强化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加大审查力度,实现税收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统计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我局制定了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督查工作制度,推动党委决策、依法行政、公文审批、行政监督等全面规范。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把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推进民主决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对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以及干部任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给予建设性意见,2022年我局公职律师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9宗、非诉案件1宗;外聘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69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税收法定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确保税收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合法有效。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要求,依法惩处涉税违法行为。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权责清单,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2.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为打造高质量的“规范税务”“阳光税务”“法治税务”,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将税务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及分工,同时加强“三项制度”专项培训,严格把“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2022年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定期定额税款核定信息630条、欠税信息205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208条。

3.优化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合理缩小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有效遏制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等不良执法现象,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严格执行首违不罚、行政处罚从旧兼从轻等规定,注重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2022年我局共依法作出首违不罚决定135宗。

(五)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托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门户网站等载体,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能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发布及更新政务信息,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规范内部办理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及时回应,未引发涉税负面舆情。

二、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增强全员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及韶关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并贯彻落实到具体的税收工作中。

二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职能,持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知识列为培训必修课,与税收业务培训相结合,抓好税收法治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建设法治文化,在办公场所积极打造干部学法阅览室,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2022年多次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共组织全员法制学习培训6次,参与学法培训1000余人次,组织开展2022年度学法考试,取得了参与率和优秀率均100%的好成绩。

四是不断增强税法宣传力度。线上,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累计被人民日报客户端、南方+、韶关日报等各级媒体刊登整篇稿件9篇次,素材采纳3条,被广东税务、韶关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原创宣传推文及素材共7篇。线下,深入开展“六进”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借助政策出台节点、传统节日等契机,累计开展税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举办政策辅导培训13场,线上线下点对点服务纳税人共2000余人次,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严肃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及多次模拟考试和专题考试,通过努力,2022年4名应考人员已全部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书,通过率100%,并取得平均分81.5的好成绩。

二是落实税收法制员制度。按照《韶关市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员制度》有关规定,选取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或长期从事税收执法工作、熟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人员兼任基层法制员,充分发挥税收法制员事前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是积极培养和选拔税收专业人才。鼓励广大税务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壮大法治人才队伍;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和培养工作,督促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加各种法律讲座、业务培训,安排公职律师负责局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日常法制工作,不断提高公职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内部纪检部门、上级税务机关、审计部门及同级政府部门及司法部门的监督。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2.健全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以行政单位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体系,主要包括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在工作执行、领导决策及监督管理方面的问责事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方面所涉及的问责事项。完善、规范问责程序,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推进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理顺和完善涉税费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机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件,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及法律规定办理;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0件(包括上诉案件),已审结8件,胜诉8件,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庭审全程参与,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2.加强信访制度建设,依法解决信访诉求。加强涉税费矛盾纠纷的信访工作,健全涉税费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做好诉访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2022年共依法处理信访件9件,未引发负面舆情。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南雄市税务局在抓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规范税收执法、推动依法行政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税务人员的执法规范化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法制员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三是公职律师的培训管理工作需要继续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工作主线,持续加强党的领导、筑牢法治基础、推进规范执法、夯实法治队伍、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推动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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