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各项税收管理制度,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税收法制宣传,扎实推进各项依法治税工作。现将南雄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强化征收管理,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完成各级次收入目标。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共组织税费收入244,003 万元,同比增长41.2%,增收71,16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5,760万元,同比增长107.6%,增收49,627万元。
2.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主体责任,确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收集反馈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工作抓细抓实,让纳税人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2023年1-11月,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合计2.17亿元,助企纾困成效显著。
3.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一是稳步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对自主办理、税务管理基础事项等五大类746项事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实现税费征管方式从固定管户向清单式分类分级管理转变。二是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深入18个乡镇221个“税e站”便民办税服务点开展涉税业务培训工作,打通税费服务“最后一公里”;上线电子税务局自动发放发票功能,推行数字化电子发票网格化服务,确保纳税人“会操作、懂开票”。三是全力服务“百千万工程”。持续落实税务总局推出的5批109条“春风行动”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讲活动5场次,提供一对一上门辅导,推动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制发的现行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没有发现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
2.强化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加大审查力度,实现税收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统计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我局制定了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督查工作制度,推动党委决策、依法行政、公文审批、行政监督等全面规范。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把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推进民主决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法制审核和建设性意见。2023年局公职律师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宗、行政诉讼案件21宗、非诉案件1宗、办理债权申报案件2宗;外聘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82件,标的总金额692万元,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税收法定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确保税收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合法有效。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要求,依法惩处涉税违法行为。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权责清单,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2.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将税务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及分工,同时加强“三项制度”专项培训,严格把“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定期定额税款核定信息345条、欠税信息376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364条,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事项1条。
3.优化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合理缩小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有效遏制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等不良执法现象,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严格执行首违不罚、行政处罚从旧兼从轻等规定,注重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2023年我局共依法作出首违不罚决定69宗。
二、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增强全员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及韶关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并贯彻落实到具体的税收工作中。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职能,持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知识列为培训必修课,与税收业务培训相结合,抓好税收法治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3年共组织法制学习培训9场,参与学法培训1200余人次;开展2023年度学法考试,取得了参与率和优秀率均100%的好成绩。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办公场所积极打造“职工书屋”,成功评为“2023年韶关工会职工书屋”,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
四是不断增强税法宣传力度。线上,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累计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税务报、南方+、韶关日报等各级媒体刊登整篇稿件6篇次,素材采纳5条,微信推文被韶关市税务局整篇采用11篇次,被省税务局采纳5篇次。线下,深入开展“六进”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借助政策出台节点、传统节日等契机,累计开展税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举办政策辅导培训10场,线上线下点对点服务纳税人共2000余人次,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面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及专题培训考试。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2023年7名应考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二是落实税收法制员制度。按照《韶关市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员制度》有关规定,选取基层法制员并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分辨、防范、化解涉税法律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税收法制员事前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是积极培养和选拔税收专业人才。鼓励广大税务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管理和培训,督促公职律师积极参加各种法律讲座、业务培训,安排公职律师负责局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日常法制工作,不断壮大法治人才队伍。2023年新增1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内部纪检监察部门、上级税务机关、审计部门及同级政府部门及司法部门的监督,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2.健全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以行政单位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体系,主要包括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在工作执行、领导决策及监督管理方面的问责事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方面所涉及的问责事项。完善、规范问责程序,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推进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理顺和完善涉税费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建设。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1件。行政复议方面: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强化法律工作团队建设,形成法制部门-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多重审核的办案思路,规范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的流程和环节,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行政应诉方面:全面细致应对行政诉讼,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相关规定全面归集证据材料,按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及开庭审理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严格按照法院裁决依法行政。
2.加强信访制度建设。搭建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联合法院、人社局、医保局制定南雄市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机制,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发扬“枫桥经验”,促进矛盾多元化化解,2023年共发挥调解功能共45份次;健全涉税费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做好诉访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2023年共依法处理信访件5件,未引发负面舆情。
3.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及时调整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在“两会”期间、国庆节等重要节点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监测,确保紧急情况及时处理。2023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突发事件。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在抓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规范税收执法、推动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税收执法不严谨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三是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南雄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建为引领,在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前提下,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依法依规抓实组织收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服务,为推进“项目攻坚”年各项任务落地,服务“百千万工程”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