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的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08月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2023年08月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