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规定》(韶府规〔2023〕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仁化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发改价格〔2023〕1号)有关规定,现对我局2023年4月签订的代收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签订代收协议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