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我县2019年度至2021年度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予以公告。
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
序号 |
主管税务机关 |
费款所属年度 |
缴费单位数量(户) |
缴费金额(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
2019年 |
208 |
682.19 |
2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
2020年 |
209 |
664.99 |
3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
2021年 |
242 |
623.24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