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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下半年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17:34: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下半年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联 系 人:植庄园

联系电话:0751-538526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    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中农批行政服务中心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55万元

2.采购需求: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税费征收和服务工作,特采用简易磋商的方式,面向社会确定1家公司为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提供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2024年12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磋商。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磋商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5时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中农批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室 。

五、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请已报名成功的单位于2024年7月2日15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乳源县中农批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室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会。

 

附件:1.简易磋商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6月26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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