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09:44: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打造法治税务为目标,以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为抓手,以推进依法治税为根基,大力促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3年,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积极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等形式,不断涵养法治思维。通过举办区局法制业务培训班,党委书记讲法制党课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2023年区税务局党委会通过开展会前法律法规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以及税收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10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推动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一)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等各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管理,确保“应享尽享”,切实发挥税惠的力量撬动市场主体经济的活力。加快出口退税的审批速度,做到应退尽退、应退快退,通过快审快批缓解企业的压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善谋善成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做实经济税源调查,对占税收总量超7成的30户重点税源开展深入分析,做到心中有数。运用“五步”工作法开展税收预测,准确把握税源的变化。紧扣土地增值税、“房土两税”等地方税种,通过开展土增税清算,挖潜堵塞,实现税收应缴尽缴。同时针对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动向进行税源培植,让企业增产增值,助力经济回暖复苏

(三)落实落细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推出“E站、一窗、一门式”集成税费服务新矩阵,在党群服务中心、园区、银行等设置101个“税e站”便民办税服务点,率先在全市推出“社保+医保+税务”一窗联办、湾区通办等办税缴费新模式,与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分行签署数字人民币税费支付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开展“纳税服务体验师”“建言献策”等活动,推动精细服务提档升级。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率达97.73%,网上申报率达99.59%,填报表单减少62%。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贡献基层力量保障税务行政制度运转。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同时为上级税务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基层数据及建议,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由税务干部及企业财务、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组成区税务局法治税务合议团队,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化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7台,约谈 (询问室)室1间,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多渠道公示相关信息,让执法权以“看得见”的形式规范运行,有效地提升执法规范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二)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机制。严格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对符合清单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共1058户次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共计减免金额5万余元。定期抽查“首违不罚”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基层税务部门立行立改。运用“智慧纪检监督”平台,规范税收权力运行;强化外部监督,通过特邀监察员、税收法制员、政务公开等形式充分发挥执法外部监督制约作用,截至目前,聘请外部监督员3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5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信访保障和舆情管理双管齐下。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箱”,开通局长信箱、韶关网络问政平台、网上信访系统,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及时关注相关信访情况,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派人到调查处理,协调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合理化解社会矛盾。在“两会”期间等特殊节点,及时启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保障和舆情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2023年群众信访5宗,网络问政7宗,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涉税费矛盾争议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动税收法治协作拓展。联合高新区管委会、司法局、律师协会成立税收法治协作中心,就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达成共识,为企业解决高质量发展问题20多项;建立“法院+税务”联动机制,打通房产司法拍卖的涉税难题,2023年办理司法拍卖53宗,入库税款138.15万元;探索“税务+街道”网格化协作新模式,推出韶关市首个镇街级社保处置中心,实行“1+1+n”多元合作模式(即1名业务能手+1名公职律师+n个纳税服务体验师等特邀调解员),整合税务、综治、劳保、调解、仲裁等各方力量,从前端化解社保矛盾纠纷,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置各类医保、劳资纠纷30余宗,累计补缴金额1336万元;联合区法院、人社局、医保局、韶关市律师协会建立区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统筹协调解决税费纠纷中的争议问题,化解“痛点”“难点”矛盾纠纷10余宗。

(二)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充分发挥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作用,率先探索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武江创新实践。完善争议预防机制以及“一站式”矛盾争议解决机制,定期召开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依托V-Tax等远程交互平台或征纳互动等渠道,搭建“云上枫桥”智囊团,组建“税暖微枫”巾帼先锋工作室,推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线上了解、矛盾线上解决、结果线上反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强化专责监督。以大兴调查研究为契机,开展关于落实严管与厚爱现状分析,找准日常监督执纪工作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积极推动职能部门监督落实。推动监督下沉,组织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以及派出机构纪检员,开展“竹林说廉绘清莲 春风送策助监督”——我为纪检工作献一策主题活动,明确纪检干部职责任务,开展监督能力培训,提升纪检干部身份认同感和职责使命感。

(二)深化外部监督。全年向地方纪委监委沟通汇报共8次,报送廉政动态共5篇,《立足职能 强化监督 护航武江税务开启新征程——区税务局2022年监督执纪问责报告》获区委常委、区纪委监委书记沈中伟同志肯定性批示;与市税务局联合举办“监督促服务 体验话未来”特约监督员纳税服务体验活动,组织特约监督员代表开展明察暗访、能力培训、建言献策。

(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依托办税服务厅公告栏、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发布法定公开信息,提高区税务局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保证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用好用实税务执法公示平台。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3年在税务执法公示平台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处罚共118条,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现已公示执法人员44人,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时反映监管执法的情况,助力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点工作高效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区税务局在税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领导带头学、结合实际学、常态自觉学、创新实践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加深了对税务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认识和把握,坚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遵循,努力将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扎实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成立区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靠前部署、税源部门具体落实、各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整合出“‘一室e站三中心’树立法治税务新标杆”的经验做法,于2023年9月22日完成全省线上评估,是武江唯一参加线上评估的项目。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凝心聚魂上更深一层,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行稳致远。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税的领导,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力度,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衔接,形成全面依法治税的强大合力。

(二)在行政执法上更前一步,推动构建税收执法新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在纳税服务上更胜一筹,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枫桥式”模式,利用新搬迁的税费服务厅,为纳税缴费人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努力打造成为全省示范点;继续将“税e站”办税节点延伸至辖区各地,实现办税便利化;做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优化办税费流程,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构建优质便捷、规范统一的标准化税费服务体系,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四)在队伍建设上更进一竿,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坚持“以考促学 以学促为”“三学”等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劳模工作室”“青年干部上讲台”等正向机制,不断健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长效机制,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打造一流干部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